自从2004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议(CEPA)正式实施以来,内地已对1108种和509种(内地2005年税号)原产香港和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基本囊括了港澳现有生产的全部产品。
据海关统计,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内地进口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的香港产货物总值3.5亿美元,减免关税2.1亿元人民币;进口澳门产货物总值110.92万美元,减免关税92.6万元人民币。香港企业受惠效果最为明显,共有173个CEPA项下税号的货物享受到了“零关税”的优惠,涉及食品、化工、医药、塑料制品、纸制品、五金制品、机电、纺织及成衣制品等多个产业,受惠商品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且多为香港的传统出口产品。
据统计,2004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的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126.7亿美元和18.3亿美元,分别增长了28.9%和24.5%。今年前10个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的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071亿美元和14.8亿美元,特别是香港,同比增长了20.9%。
服务业是香港、澳门的优势产业,各占当地GDP的90%左右。CEPA签署实施以来,香港、澳门分别核发879份和222份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涵盖运输及物流、分销、广告、建筑、货代、电讯、仓储、零售、银行、保险、视听等行业,多数已按照CEPA承诺在内地设立企业。截至2005年9月底,几乎所有在港澳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银行均已开办了人民币存款、汇兑、汇款、信用卡4项业务,在港、在澳人民币存款余额分别为226亿元、3.87亿元人民币。特别是随着港资企业进入内地货代、物流、仓储、运输、海运等行业步伐的加快,香港作为内地外贸进出口的中转港地位得到加强。今年前3季度,内地外贸进出口经香港转口货值合计1713.4亿美元,增长14.2%。
为配合CEPA的实施,内地部分省市从去年起开放港澳个人游,最近成都、济南、沈阳和大连4个城市也开放了赴香港“个人游”。这对繁荣港澳市场和增加就业起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04年“个人游”访港的内地旅客多达426万人次,带来了65亿元的额外消费,直接带动了香港零售、酒店、饮食、跨境交通服务等各行各业的发展。截至2005年9月底,累计实际到港澳“个人游”旅客已分别超过800万人次。
CEPA实施后,港澳产品竞争力增强,外来投资额逐步上升,旅游业、服务业呈现繁荣景象,带动了港澳经济的全面增长。2004年港、澳经济分别增长8.1%和28%。今年上半年港、澳经济分别增长6.8%和12.6%。
今年10月18日和21日,中央政府又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CEPA框架下内地进一步扩大开放,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二。根据这一协议,自2006年1月1日起,内地对原产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除内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进口和履行国际公约而禁止进口的货物,以及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作出特殊承诺的产品外)全面实施零关税,基本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在服务贸易方面,法律、会计、建筑、视听、分销、银行、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