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作为全国沿海25个主要港口之一,其腹地综合运输体系不断完善,正逐步成为浙南、赣东、闽北等地区对外交流的重要口岸。最近温州又被国家发改委定位为“长三角节点城市”,温州港被定位为“国家重要枢纽港”。过去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温州港目前只开通温州至台湾的集装箱航线,每周一班。
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温州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意见(温政发〔 2011 〕57 号
),鼓励支持温州港集装开辟国际箱运输业的发展。
该意见在政府财政支持方面对在温州港开辟第一条集装箱国际干线的船公司,自开辟航线之日起满1年,第一年由市财政给予补贴500万元,后两年按上一年的75%比例给予补贴,实行3年培育期;对在温州港开辟第二条集装箱国际干线的船公司,第一年由市财政按第一条干线的50%给予补贴,后两年按上一年75%的比例给予补贴,依此类推。
对在温州港开辟集装箱近洋航线(台、日、韩、港及东南亚)的船公司,自开辟航线之日起满1年,第一年由市财政给予补贴150万元,后两年按上一年的75%比例给予补贴,实行3年培育期。
支持集装箱码头企业采取“包舱位”的办法,吸引国内外船舶公司在温州港开辟国际集装箱近远洋航线,市财政在3年内对集装箱码头企业因“包舱位”实际发生的亏损实施补贴,第一年每条航线最高补贴200万元,后两年按上一年的75%比例给予补贴。
设立未满10年(含)的集装箱码头企业,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从企业获利当年度起5年内地方税收留成部分作为奖励补贴企业;设立已满5年的集装箱码头企业,自2011年起5年内企业集装箱年吞吐量增长速度超过本市GDP增长幅度的,企业所得税增量的留成部分作为奖励补贴企业。(交能处)